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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08-24 15:26:49    浏览量:

  安徽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和名额

  2015年安徽大学有103个学术学位和29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暂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285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25 名,具体招生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和招生名额详见安徽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录取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入学报到前能够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

  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所有报考条件者;

  2、不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视为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5、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该类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符合2、3、4、5项其中之一条件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阶段相关专业基础课(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另外,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 、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考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 、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入学考试参加全国联考。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应当在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在高职高专毕业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在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入学考试参加全国联考。

  三、单独考试

  (一)我校法律史、电路与系统两专业招收单独考试考生。

  (二)报考单独考试考生应当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又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四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相关专业研究论文或者已成为业务骨干;或者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及以上。

  (三)报考单独考试考生应当经所在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推荐,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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