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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2015年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08-23 11:32:39    浏览量: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与国家电网公司等七家特大型电力企业集团组成的校理事会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获得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2015年保定校区招生总规模880名左右(其中拟接收推免人数370名左右,最终以实际录取为准)。我校设有各种奖、助学金,用于资助学生完成学业。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且补修过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六门专业主干课程(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认证),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不得跨专业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我校所有学术型专业及工程硕士各专业领域设置单独考试,但非工学类专业招生人数不超过总招生人数的30%。

  (四)推荐免试:

  我校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推荐免试生条件及办法参见我校《201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详情请登陆http://202.206.217.109招生信息查询。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

  我校是教育部指定的具有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高校之一,2015年继续招生,具体招生人数及报考条件等参见我校《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招生简章》,详情请登陆http://202.206.217.109招生信息查询。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生(含单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具体注意事项见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4、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网上报名时须按照如下规定选择报考点:

  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报考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自主选择唐山市教育考试院、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保定市教育考试院、石家庄市新华区招生办公室四个报考点中的任何一个进行报名。

  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8、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缴费办法见当地报考点通知要求。

  (二)所有考生(含单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有关现场确认时间、程序、要求等具体事宜,请见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2、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见网站通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照相。

  在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

  (一)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需在在规定时间内我校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二)单考生的资格审查在现场确认时进行。届时须向学校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发表过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本单位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信和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证明(推荐信和证明学校统一格式,请自行从我校网站《2015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中下载)。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2014年12月15日-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211-翻译硕士英语、357-英语翻译基础、432-统计学、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及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由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学校自命题。其他科目考试大纲由我校编制。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统考生的考试科目相同,均为我校自行命题。

  初试成绩2月12后公布,分数线3月20日前公布。

  (二)、复试

  1、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公布复试办法及名单,并进行复试。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及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登陆http://202.206.217.109招生信息查询我校具体调剂办法,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见当年的复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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