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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2015年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08-22 15:16:45    浏览量:

  1. 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时还需提供到普通高校进修本科课程10门以上的成绩单(教务处盖章有效),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包括一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2. 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具体相关信息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栏。

  3. 考试

  (1)初试日期:按国家统一规定。

  (2)初试地点:见准考证。

  (3)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另行通知。

  4.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

  据国家有关规定,北京语言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新生均须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缴纳学费。同时,学校将实施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具体收费标准和奖助学金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我校不代售考试参考书,也不提供或出售往年试题。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电话:010—82303470 邮政编码:100083 网址:http://www.bl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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