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中国会计硕士网!

当前位置 : 主页 > 招生简章 > 正文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15年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08-22 13:15:04    浏览量: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书面《准考证》、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我院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关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网站查询《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我院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我院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一)核准个人身份信息

  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二)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9月28日 (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10月31日 (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http://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14日。逾期不再补办。

  1.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 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打印准考证

  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方式

  1. 参加全国2015年MPAcc联考;

  2.“联考”成绩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

  四、初试

  (一)初试科目

  1.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

  2. 204-英语二(100分)

  (二)初试日期

  2014年12月27日

  (三)初试地点: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相关推荐

全国MPAcc报名服务中心

* 姓       名:
* 电       话:
* 报考院校:

第一时间获得意向MPAcc院校的招生政策

直接对话MPAcc招生办公室邀请您拜访学校、参加公开课

独家奖学金申请指导

热门院校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