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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2020年MPAcc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09-25 09:58:53    浏览量:


 

  太原理工大学发布2020年MPAcc招生简章,招收非全日制MPAcc硕士,学制三年,学费10000元/年。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2020年硕士招生目录公布的招生专业我校均可招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各招生单位制定的2020年分专业计划暂按照2019年的录取计划进行分配(我校2019年计划总额2600余名,其中全日制约2100名,非全日制约50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0名,“单独考试”计划10名),目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随招生目录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是在此规模上进行分配的。最终录取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2020年度招生计划为准(约在2020年2月份下达),我校实际分专业招生计划预计在复试调剂前期公布(约在2020年3月份公布),请各位考生届时关注。

  在“中国研招网”预公布的接收推免生计划仅作为参考,根据往年实际录取情况,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人数预计会少于预公布的计划,实际统招录取人数预计会多于预公布统招计划。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19年9月1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及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考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毕业年限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参加单独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毕业年限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及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或技术报告、专利等科研成果)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②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及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只能报考我校部分专业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目录。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要求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为非全日制专业型学位(学术型专业不招收该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报考方式和报考类别
 

  (一)报考方式

  本简章报考方式包括: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其中,

  1.单独考试:报考须满足第二条“报考条件”第(三)点要求。

  2.联合考试:报考我校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选择管理类联考。
 

  (二)报考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选择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不接受定向在职考生;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1.全日制非定向录取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转至学校,参与毕业派遣,户口自愿转入。

  2.定向录取考生须签订定向委培协议,档案无需转入我校,毕业不参与派遣。
 

  (三)学历学位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我校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全部培养过程后,均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双证)。
 

  四、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考点规定缴纳报考费。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报名无效。

  报考我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的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报考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如发现确实需要修改报名信息,考生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修改非关键信息;修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等关键信息必须先取消当前有效志愿,重新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报名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校招生目录的考试科目规定任选一种。

  4.现役军人报考我校时,按照部队的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5.学历学籍校验:网上报名期间考生需进行学历学籍校验,考生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是否通过。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保存认证报告,我校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可能进行核验(现场、电话、公告等方式),请随时关注本网站通知公告。

  6.报名流程:

  (1)登录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看招生目录,根据学院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研究方向、学习方式、考试科目等信息选择自己想报考的专业。

  (2)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第(1)条查看好的信息,按顺序依次选择学院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习方式、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进行报名。
 

  (二)现场确认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2.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需随时关注所在报考点官网通知。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七、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考生届时登录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查看复试办法和程序等通知。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和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在复试中进行。
 

  八、调剂
 

  我校按照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并予以公布,考生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有关复试调剂录取的详细通知公告。考生届时可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考生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体检具体时间和要求。
 

  十、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并通过函调、电话、档案查阅等各种方式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十一、新生报到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与学籍办公室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情况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当年6月20日之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研究生院同意,可以保留资格1至2年,再入校学习。
 

  十二、学制、学费、学习方式及奖助学金
 

  1.我校硕士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非全日制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

  2. 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费8000元/年(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为10000元/年),学费按学年缴纳。

  3.学习方式

  (1)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2)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校原则上安排周末上课方式进行非脱产学习。非全日制录取研究生(不含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生)可选择全日制上课的培养学习方式。

  4.奖助学金

  (1)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事档案须调入我校研究生院且无固定收入)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①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8000元、二等5000元、三等2000元)、不同类型的单项奖学金。

  (2)非全日制录取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学校、导师、科研课题团队对优秀的、科研成果突出非全日制学生可提供科研奖励与资助。

  (3)学校设有一定数量的硕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各类研究生(含非全日制)均可提出申请,符合条件者经双向选择上岗后可获得导师和用人部门提供的相应津贴。(4)我校设有多种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项目,学校每年都会拿出专门经费选拔资助部分优秀在读研究生进行国外访学与交流。
 

  十三、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四、其他
 

  1.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十五、联系方式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www.gs.tyut.edu.cn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tyut.edu.cn(我校第一时间在该网站发布有关考点、考场、复试调剂录取等通知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加入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信息:tyutgs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351-6010370

  各学院联系方式链接:http://yz.tyut.edu.cn/info/1043/12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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