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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08-21 11:34:39    浏览量:

浙江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热烈欢迎报考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
2015年我校计划在357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5000余名(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目录所列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包括推荐免试生)仅供参考,录取时须按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再作调整。其中实际录取推荐免试生人数将在10月25日后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关闭后才能最终确定,10月27日后考生可在我处网站上查询各专业实际录取推荐免试生人数。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毕业本科生。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均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前置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前置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 年以上,思想政治表现好,业务优秀,同时经所在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原工作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一般只招收与浙江大学签有协议的国内大型企事业单位委托培养考生。凡要报考工学、农学、临床医学的考生,只能报考相应的专业学位。
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其中汉族考生不超过10%)”招收学生。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少民骨干登记表”,详情请查阅教育部网站。
 
二、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标有“▲”的表示该专业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标有“☆”的表示该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标有“※”的表示该专业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标有“★”的表示该专业为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
 1、 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普通动物学与普通生态学、普通生态学与鱼类学由水产学科联考工作组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1. 单独考试:外语、政治、数学一至数学三由我校单独命题,其余科目与统考生同卷。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1. JM(法律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三、报考方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中报考我校美术学、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艺术硕士专业和单独考试考生(包括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同时必须在浙江大学参加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生可以选择浙江大学考点(报名点代码3312),也可选择浙江省内除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外其他各考点。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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