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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18年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9-20 10:56:48    浏览量:

  重庆大学2018年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


  招生类型

  1.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会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2.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3. 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定向培养研究生(强军计划和少骨计划除外)不安排宿舍。

  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每个类别的研究生报名条件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特别说明: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及要求

  特别说明:专业学位的专业代码第3位为“5”(例如:085100建筑学)。

  1. 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考法律(法学)[035102]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 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085239]、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045203]等五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085239]、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045203],此五类专业学位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和工程管理[125600]仅招收非全日制在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且学校不安排宿舍。

  4. 其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085239]、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045203]外的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相同。

  (三)单独考试人员报考条件及要求

  1.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 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且须经我校审核通过后(2017年10月20日前),方具备报考资格。

  3. 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人员仅限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专业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推免生接收条件

  我校推免生接收办法及各二级招生单位的接收细则发布在重庆大学研招网(http://yz.cqu.edu.cn/)上,请考生登录该网站查看。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条件

  1.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 须通过省教育厅推荐方可报考。

  3. 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保证毕业后回该省定向地区就业;在职考生须保证毕业后回该省定向单位(原单位)就业。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条件

  我校将按国家政策和限额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学位,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七)“强军计划”报考条件及要求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及以上,业务优秀,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现役军人,由所属军区推荐且为定向培养,其报考专业须为符合国家教育部要求的全日制专业学位,且不得更改录取。

  奖助金相关规定

  重庆大学从2008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研为导向、鼓励优秀为目的的动态奖助体系。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日制硕士生提供以下奖助学金:

  (一)国家助学金

  面向全日制硕士生(在职定向除外)提供每生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具体办法请查询http://yz.chsi.com.cn/)。

  (二)国家学业奖学金

  在学制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大部分研究生(定向培养、国防生及电影学院研究生除外)可获得学业奖学金,具体办法请查询http://yz.chsi.com.cn/)。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

  (三)国家奖学金

  在学制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每生每年2万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四)其他奖助金

  学校设立了创新基金、院士基金、国际交流基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等,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联系方式

  1.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5105286/65102374

  (工作日08:00-11:30, 14:30-17:30)

  研招网址:http://yz.cqu.edu.cn

  通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邮编:400030

  2. 重庆大学各研究生二级招生单位联系电话及所在校区

  点击:http://yz.cqu.edu.cn/about_3.php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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