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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MPAcc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05-12 10:17:41    浏览量:

河北经贸大学  
125300 会计(专业学位) 计划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复试科目
不区分研究方向 55
(含推免17)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复试专业课
②204英语二


  一、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拟招生计划、考试科目)

  我校2016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见附件。也可录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点击查看:专业目录

  注:

  1.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计划仅供参考,以国家最终下达的指标为准。

  2.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非法学)、工程管理外)均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规定和要求请查看:《河北经贸大学201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二、报考条件(若有变动,以国家规定为准)

  (一)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其中,报考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还须符合食品行业从业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考生报考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报时间(报名时间如有变动,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3.网报注意事项:

  (1)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浏览报考须知,认真阅读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拟选定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按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点选择(请登录报名网站认真查看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②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选择河北省各报考点的考生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名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系统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及时登陆研招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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