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中国会计硕士网!

当前位置 : 主页 > 招生简章 > 正文

江苏大学2016年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05-11 14:37:05    浏览量:

(012)财经学院 计划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复试科目
125300 会计(专业学位)
(01)财务管理理论与方法 60
(含推免8)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复试专业课
(02)财务会计理论与方法 ②204英语二 943财务管理和1010思想政治理论
(03)税务理论与方法    
(04)审计理论与方法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40名,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10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40名。录取时,各专业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计划数和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CET-4)成绩≥425分,并修完本科相应专业主干课程8门以上(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我校部分学科专业不设置单独考试,详见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接收推荐免试生:

  1.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我校其他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详见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按我校通知的规定时间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志愿并参加复试。

  3.欢迎来自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访问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ujs.edu.cn),查阅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工作通知。

  4.凡是被我校博士点学科或江苏高校优势学科(0802机械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8电气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23交通运输工程、0828农业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1201管理科学工程、1002临床医学、 080102固体力学、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0710生物学、1007药学)及“ESI”排名前1%主要贡献学科(0703化学)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享受新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3万元,被我校其他学科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享受新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奖1.6万元,详见《江苏大学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所在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术学位推荐免试生,入学第二年经过考核后可直接转为硕博连读生。

相关推荐

全国MPAcc报名服务中心

* 姓       名:
* 电       话:
* 报考院校:

第一时间获得意向MPAcc院校的招生政策

直接对话MPAcc招生办公室邀请您拜访学校、参加公开课

独家奖学金申请指导

热门院校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