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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16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05-11 11:10:31 浏览量:
(300)管理学院 | |||
(025700)审计(专业学位) | 计划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复试科目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待定 |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 复试:1081思想政治理论和专业综合课 |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会计硕士(非定向)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二)报考会计硕士(定向)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力的人员(必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外语成绩,理工科还必须含数学成绩)。同等学力人员不能跨专业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拟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在院系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相关院系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推免生接收办法及招生简章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四)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在11月14日前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及复印件。所有考生需在信息确认(11月4日-11月14日)前准备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报告并记录好认证编号。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按照对应的报考条件准确填报拟报考专业、类别。我校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放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说明
1.报考单位及代码:华中科技大学(代码:10487)
2.报考专业及代码:
会计硕士(非定向)(代码:125300)
会计硕士(定向)(代码:125300)
3.报考类别:会计硕士(非定向)、会计硕士(定向)
4.考试方式:管理类联考
5.初试科目:①204英语(二)②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6.请考生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为录取信息,一旦提交不能修改。请考生务必确认报考专业、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点、招生单位、专业等信息。考生自行承担以上失误造成的后果。
7.考生在考试科目栏中须严格、准确地注明考试科目代号。
8.我校实行导师负责制下的导师——学生双向选择。考生在报名时不填报导师,只填报院系和专业,入学后再选定导师。
三、报考流程及初试
考生按照国家教育部研究生入学的报名程序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华中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四、复试
1.复试需带材料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以及其他报名材料原件。学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同时在参加复试时考生必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2.复试一般在2016年3月中下旬进行。
3.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论文形式)、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四个部分,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复试细则。
复试细则将于初试结束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学院MPAcc网站同时发布。
五、学制与培养方式
学制:2.5年
培养方式:会计硕士(非定向)研究生采用非定向方式培养,全脱产学习;会计硕士(定向)研究生采用定向培养方式培养,在职学习。
会计硕士(非定向、定向)研究生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合格并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者,由华中科技大学授予会计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
六、收费标准
专业类别 | 收费标准 | 奖助学金 | 收费方式 |
会计硕士(非定向) | 5万元/人(2.5年) | 有 | 按年收费,即第一年、第二年分别缴纳40%,第三年缴纳20%。 |
会计硕士(定向) | 9万元/人(2.5年) | 无 | 按年收费,即第一年、第二年分别缴纳40%,第三年缴纳20%。 |
复试费: 100元/人。
七、录取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根据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统一划线确定,录取人数由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2016年招生计划确定。
学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考生入学时须进行健康复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会计硕士(非定向)研究生录取后与学校签订录取协议,会计硕士(定向)研究生录取后与学校、定向培养单位签订三方录取协议。
八、招生信息咨询
招生报考、成绩发布、复试方案、录取等信息可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szs.hust.edu.cn/GradAdmission/ ,以及我校管理学院MPAcc教育中心主页http://cm.hust.edu.cn/mpacc/。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MPAcc教育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管理学院232室
电话:027-87541911 传真:027-87541911 邮编:430074
E-mail: kcxglxy@mail.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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