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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院校简介

发布时间:2015-08-21 17:10:41    浏览量:

  西安财经学院简称“西财”,坐落于古都西安,其前身是1952年创建的西北贸易学校。2001年6月,经国家教委批准,陕西经贸学院与西安统计学院合并组建西安财经学院。2010年,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统计局签署协议,共建西安财经学院。截至2014年11月11日,学院有长安、雁塔、翠华东、翠华西4个校区,占地面积110.8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8.91万平方米。有专任教师1056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402人。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 西安财经学院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陕西省主管,经济和管理学科为主干,文、法、理、工、艺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

  我校现有统计学(应用数理统计、经济统计)、管理科学与工程(决策、优化理论与方法、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工程管理、电子商务技术、社会管理工程)、应用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能源经济学)、工商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审计学)、经济法学等23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权和会计、金融、应用统计等3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予权。2015年各专业拟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430人,实际招收人数以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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