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情况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研究方向:
01会计实务
02公司理财
03成本管理
04审计实务
参考书目:
专业课:
《中级财务会计》,蒋尧明、荣莉,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年版;
《公司财务学》,张蕊、袁业虎,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
《成本管理会计》,李金泉、余新培,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年版;
《审计学》,张蕊、谢盛纹,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
同等学力加试:
会计学:《会计学原理》,张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年版。
成本会计:《成本会计》,李金泉、郭小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版。
复试的内容与形式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
对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应着重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2.以高职高专、本科结业、应届成人本科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本专业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专业课考试时间为3小时,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形式为笔试,每门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未参加同等学力加试考试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成绩的分值构成
1.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审计硕士(专业学位)复试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5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
2.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的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审计硕士(专业学位)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其他专业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两门加试专业课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视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总成绩计算、排序、录取
1.各专业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在考生总成绩中占比为2:1(会计硕士、审计硕士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见六.2),录取时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排序,顺次录取。
2.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和审计硕士(专业学位)两个专业的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初试成绩满分30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300分,两者分别占考生总成绩50%,即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3+复试总成绩÷3。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顺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