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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发布时间:2015-08-21 16:15:56 浏览量:
一、指导思想
2015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继续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生的品格、能力和素质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1、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的监督检查;
3、政审、体检等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
4、复试专家小组由学院委派的研究生导师组成。
三、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总分 |
会计学硕士 | 46 | 69 | 335 |
会计硕士 | 40 | 80 | 201 |
审计硕士 | 40 | 80 | 195 |
备注:达到上述分数线的考生,均可以参加复试。
四、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两张一寸免冠彩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在读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和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五、体检
由校研究生招生办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见校研究生招生办通知。
六、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地点
2015年4月8日(星期三)上午8:10—11:45、下午14:00—15:30,进行复试报到。由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2015年4月7日(星期二)至4月10日开始(全天),进行体检。由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2015年4月9日(周四)下午13:00开始,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2015年4月9日(周四)晚上:18:00—22:0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业课。由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2015年4月10日(周五)上午8:30—11:30,进行专业课笔试。由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2015年4月10日(周五)晚上:18:30—20:30,政治理论笔试。由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2015年4月11日(周六)上午8:00开始至结束,会计学硕士专业和审计硕士(MAud)专业综合素质面试,面试地点:江西财经大学蛟桥园校区北综合楼四楼会计学院会议室。
2015年4月11日(周六)下午14:00开始至结束,审计硕士(MAud)专业和会计硕士(MPAcc)专业综合素质面试,面试地点:江西财经大学蛟桥园校区北综合楼四楼会计学院会议室。
2015年4月12日(全天)上午8:00开始、下午14:00开始,会计硕士(MPAcc)专业综合素质面试,面试地点:江西财经大学蛟桥园校区北综合楼四楼会计学院会议室。
2、复试内容、方式与分值
(1)专业课。专业课包含笔试和面试。会计学硕士笔试满分为100分。会计硕士(MPAcc)和审计硕士(MAud)笔试满分为150分。由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试。专业课面试与综合素质面试同时进行,合计100分。
(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以大专、应届成人本科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本专业的专业课笔试外,还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专业课的加试,会计学加试《会计学原理》和《成本管理会计》,会计硕士(MPAcc)和审计硕士(MAud)加试《会计学原理》和《成本会计》。加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每门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50分。
(4)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等。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与专业课面试同时进行,合计100分。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以及同等学力加试由校研究院组织,具体安排、规定见校研究院复试公告。
3、实行差额复试
会计学硕士的复试按照招生数的1:1.2进行差额复试。
会计硕士(MPAcc)和审计硕士(MAud)的复试按照招生数的1:1.5进行差额复试。
七、总成绩的计算及录取办法
1、会计学硕士
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在考生总成绩中占比为2:1,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乘以相关权重后相加得出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复试总成绩/2.5。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顺序,并对照计划招生数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会计硕士(MPAcc)和审计硕士(MAud)
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在考生总成绩中占比为1:1,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乘以相关权重后相加得出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复试总成绩/3。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顺序,并对照计划招生数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政治理论成绩和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按总成绩排序的成绩单将在复试结束后及时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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