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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2019年MPAcc复试线与细则

发布时间:2019-04-04 09:33:09    浏览量:

长江大学2019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学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如下复试录取方案。

  一、复试工作组织

  (一)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周中林 胡绍林

  成 员:李成标,裴潇,吴杰,程德兴,魏文君,汪发元,李明武,赵映川,张萍,陈承

  秘 书:叶云,王敏

  (二)复试工作小组(略, 复试时管理学院公告栏)

  组长:周中林

  成员:(略, 复试时管理学院公告栏)

  (三)复试监察小组

  组 长:胡绍林

  成 员:李成标,毛德波

  二、复试政策与基本要求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即同一招生单位的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普通考生,划定公布相同的分数线,采取相同的录取方法和标准。

  (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

  达到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志愿考生申请参加复试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不得低于报考我校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参加复试的分数线。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5.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6. 以上若有与教育部2019年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及长江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不符之处以及相关未尽事宜,以国家政策及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yangtzeu.edu.cn)通知为准。

  三、复试资格与名单

  复试资格为达到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和接到学院复试电话通知的调剂考生 。

  会计专业硕士按招生计划的1:1.5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见后期公示)。

  按照规定,调剂考生必须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包括会计综合及政治理论。会计综合具体内容见网站(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阶段专业课指导大纲)。面试包括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均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与能力、外语口语和听力以及思想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专业笔试科目:会计综合及政治理论(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专科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管理学(100分);会计学原理(100分)。

  五、复试时间与程序

  复试时间:3月23日~4月20日(其中:第一轮复试时间:3月25日~3月30日,详见后期公示)

  复试程序如下:

  1. 报到(地点:东校区文科楼管理学院509)

  2. 资格审查(地点:东校区文科楼管理学院509)

  3. 体检(地点:东校区医院)

  4. 笔试(地点:东校区文科楼管理学院406),笔试迟到20分钟者取消资格

  5. 面试(地点:东校区文科大楼管理学院509、516)

  备注:考生体检和参加学院复试时:

  往届生均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复印件、学籍及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上交。近期免冠相片1张。

  应届生均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复印件,复印件上交。近期免冠相片1张。资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六、复试成绩与录取

  1.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20%+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10%+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30%

  复试成绩为复试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40%

  3. 拟录取名单按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并在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百分制的60分及以上,下同)不予录取。

  5.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体检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根据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总成绩不合格者不录取。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拟录取情况(含录取类别)也将及时告知考生。

  7. 调剂考生在接到拟录取情况的电话后12小时内,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确定,超过时间未进行确认的,视为弃权,不予最终录取。未接电话的考生,自电话联系后24小时内,视为弃权,不予最终录取。

  七、规范执行国家加分政策

  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八、复试费

  复试费每人10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收100元,资格审查时收取。

  九、调档与政审

  复试通过后要向考生函调《政审表》,拟录取后要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非全日制和全日制定向委培考生可以不调人事档案。非全日制和全日制定向委培考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其他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1. 在征集考生志愿的基础上,鼓励全日制考生调剂为非全日制。

  招生的相关优惠政策详见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长江大学2019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

  2.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确认,视为弃权。

  3. 复试相关工作请随时关注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管理学院网站。

  4. 拟录取名单及专业排名将于复试工作结束后2日内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5.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758

  联系地址:长江大学东校区文科大楼520

  6. 未尽事宜。以《长江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长江大学管理学院,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7800253047。

  更多院校会计硕士(MPAcc)项目招生信息请戳链接:http://yuanxiao.mpac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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