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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MPAcc复试分数线
发布时间:2017-03-17 14:07:59 浏览量:
根据国家复试线和调剂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复试线和调剂要求公布如下:
一、我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学 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英语)单科线 | 第三单元(业务1)单科线 | 第四单元(业务2)单科线 | 总分 |
(政治/管理综合) | |||||||
单科线 | |||||||
机械工程学院 | 80200 | 机械工程(学硕) | 35 | 35 | 53 | 53 | 290 |
0802Z1 | 海洋与船港机械装备技术(学硕) | ||||||
85201 | 机械工程(专硕) | 按照教育部公布的一类地区(A类考生)复试线执行 | |||||
85236 | 工业工程(专硕) | ||||||
电子信息学院 | 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硕) | 35 | 35 | 53 | 53 | 277 |
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硕) | 按照教育部公布的一类地区(A类考生)复试线执行 | |||||
85209 | 集成电路工程(专硕) | ||||||
通信工程学院 | 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35 | 35 | 53 | 53 | 330 |
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硕) | 按照教育部公布的一类地区(A类考生)复试线执行 | |||||
计算机学院 | 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硕) | 35 | 35 | 53 | 53 | 295 |
0821Z1 | 0812Z1物联网技术(学硕) | ||||||
83500 | 软件工程(学硕) | ||||||
85211 | 计算机技术(专硕) | 35 | 35 | 53 | 53 | 310 | |
85212 | 软件工程(专硕) | ||||||
会计学院 | 120201 | 会计学(学硕) | 按照教育部公布的一类地区(A类考生)复试线执行 | ||||
1202Z1 | 审计学(学硕) | ||||||
125300 | 会计(专硕) | 84 | 42 | — | — | 180 |
我校其他招生专业均按照教育部公布的一类地区(A类考生)复试线执行
注:单科和总分均须上线。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请做好参加复试准备(不再逐一发送复试通知,一志愿复试名单请见研究生院网站)。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但未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请考生及时做好调剂准备。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线
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线
类型 |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 | 单科(满分>100) |
学术型 | 经济学 | 201 | 36 | 59 |
学术型 | 法学 | 186 | 34 | 56 |
学术型 | 文学 | 207 | 43 | 70 |
学术型 | 理学 | 174 | 29 | 49 |
学术型 | 工学 | 159 | 25 | 43 |
学术型 | 管理学 | 204 | 36 | 59 |
专硕型 | 应用统计 | 201 | 36 | 59 |
专硕型 | 资产评估 | 201 | 36 | 59 |
专硕型 | 工程 | 159 | 25 | 43 |
专硕型 | 工商管理 | 102 | 32 | 74 |
专硕型 | 会计 | 102 | 32 | 74 |
三、复试安排和组织
2017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将于3月22日-3月24日(个别学院可能会提前或延后)进行,各学院具体复试时间安排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各学院复试安排表为准(http://grs.hdu.edu.cn/Art/Art_15/Art_15_3190.aspx)。
各学院将按照已公布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含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或补充说明)”(http://grs.hdu.edu.cn/Art/Art_15/Art_15_3188.aspx)组织复试录取工作。
四、调剂要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请在《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查询(网址http://grs.hdu.edu.cn/Art/Art_15/Art_15_2980.aspx)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考生总分和单科分数均须达到我校各招生专业复试线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若统考科目低于调入专业要求的,复试应通过加试考核。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调入专业如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满足工作年限要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6.我校调剂生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
(二)调剂生挑选原则
需要调剂生学院须严格依照2017年调剂基本条件,并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一志愿报考学校与专业、本科毕业学校与专业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选定调剂考生。
(三)调剂程序
1.调剂系统3月17日开通后,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布调剂缺额信息,展开调剂工作。
2.请符合调剂要求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3.需要调剂生的招生学院在本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依照调剂基本条件和调剂生挑选原则,审核调剂生材料,并在规定时间(一般48小时)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申请。
4.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5.调剂生(含校内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到我校志愿,进行调剂申请,原则上分批挑选,调满为止。
6.提醒考生:在调剂、复试、录取期间务必保持手机(网报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联系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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